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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渝中】资格审查通知(4月25日资格审查)

发布者:点睛教育 发布日期:2023-04-20 10:51:18点击次数:

关于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

 

根据《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规定,现按照总成绩计算公式折算笔试成绩后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的顺序,将本次考试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(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):

一、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

(一)重庆市巴蜀中学校招聘岗位

时间:2023425日(周二)至2023426日(周三)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

地点: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(渝中区八一路39号)七楼7008室。

(二)其他招聘岗位

时间:2023425日(周二)至2023426日(周三)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

地点: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3楼(渝中区和平路211号)

咨询电话:023-63765137

二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

现场资格审查时,考生应提供《公告》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。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:

1.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《报名信息表》原件;

2.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;

3.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4.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,须提交毕业(学位)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、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等);国(境)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,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(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若暂未取得,须提供入学证明、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);

5.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,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《工作经历事项》(见公告附件9),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,不视为工作经历;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2月,且按照“对年对月”的原则进行计算(如20212月至20232月);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,仍按照“对年对月”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;

6.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,必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、主管部门公章的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》(见公告附件8);

7.专业无明确方向的,须提供专业方向佐证材料原件;

8.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、职称证书、普通话、英语等级证书、党组织关系说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    

三、其他事项

现场资格审查须考生本人到场,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。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,参加面试。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的,取消面试资格。

附件: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公示表

 

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3420

 

来源: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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