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者:点睛教育 发布日期:2022-07-27 11:20:51点击次数:
经资格审查通过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:
经研究,重庆市渝北区事业单位202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分为两场举行,请考生及时下载查看《重庆市渝北区事业单位202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》(附件1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面试场次及时间地点
(一)第一场:除渝北区人民医院以外的所有岗位。
1、时间:2022年8月6日(星期六)
2、地点:渝北区龙头寺小学校(渝北区福缘路1号)
(二)第二场:渝北区人民医院所有岗位。
1、时间:2022年8月7日(星期日)
2、地点:渝北区龙头寺小学校(渝北区福缘路1号)
二、面试方式
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,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、综合分析、逻辑思维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。面试分值为100分,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。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持本人准考证、身份证、核酸检测报告证明等资料于面试当天早上8:00前到渝北区龙头寺小学校(渝北区福缘路1号)相应候考室报到,迟到考生8:15后不得进入考点。
2、面试地点无法提供停车场地,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。
3、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充分考虑交通堵塞等因素,提前熟悉面试地点和交通线路,避免迟到现象发生。
特别提醒:请考生自行下载《重庆市渝北区事业单位202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》(详见附件2),并仔细阅读疫情防控须知,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疫工作。
联系电话:023-67806609、67825273(区人力社保局)
023-67802789(区卫生健康委)
023-67813597(区教委)
附件:1.重庆市渝北区事业单位202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
2.重庆市渝北区事业单位202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
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2年7月26日
附件2
重庆市渝北区事业单位202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
工作人员面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
根据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规定和要求,为保证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请所有考生知悉、理解、配合、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:
一、所有考生均应申领“渝康码”和国家大数据行程卡,并随时关注“两码”状态。须从7月31日起,每天自行测量、记录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,做好自我健康管理。如果旅居史、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,须及时在“渝康码”上进行申报更新,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。。
二、考试当日,所有考生除符合重庆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外,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、纸质准考证、考试前48小时内(以采样时间为准,下同)重庆市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(纸质和电子均可,下同),且“渝康码”、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显示为绿码(当日更新),体温查验<37.3℃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,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。
三、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得参加考试,视同主动放弃考试资格:
(一)考试前10天内有国(境)外旅居史,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。
(二)属于新冠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、密接的密接,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。
(三)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;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,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。
(四)考试前7天内,曾出现体温≥37.3℃或有疑似症状,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。
(五)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中、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。
(六)考试当日,重庆“渝康码”、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异常(非绿码)的考生。
(七)考试当日,根据疫情防控需要,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。
(八)进入考点前,因体温异常、干咳、乏力等症状,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。
四、考生进入考场后,因体温≥37.3℃,或出现干咳、乏力等症状,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评估后,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,将被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,考试结束后再进行健康评估。考生因接受健康评估、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。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及时送医就诊,并视同主动放弃考试资格。
五、考生赴考点参考时,应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,并做好途中防护措施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,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。考生在考点所在地期间应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,不去人群密集公共场所,外出时佩戴好口罩。
六、考生应按通知要求的时间提前到达指定考点,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。请自备足够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,除核验身份环节和面试答题环节时按要求摘口罩外,进出考点考场和考试全程均须佩戴口罩,做好个人防护。
七、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,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、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,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,并接受相应的处理。凡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、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,隐瞒或谎报旅居史、接触史、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,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(信息)的考生,取消考试资格。造成不良后果的,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八、如违反相关规定,自愿承担相关责任、接受相应处理。如因不符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,以及其他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,视同主动放弃考试资格。
九、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,提前了解并遵守重庆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,市外来渝返渝考生须在抵渝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、村(社区)如实报备,主动配合落实全市各项疫情防控措施。
(一)全国疫情风险等级查询http://bmfw.www.gov.cn/yqfxdjcx/risk.html或微信关注“国务院客户端”;
(二)微信关注“重庆疾控服务号”或查询重庆疫情防控政策措施(http://www.gov.cn/zhuanti/2021yqfkgdzc/index.htm)。
十、重庆市渝北区事业单位202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将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(如无变化,按本须知执行)。请考生密切关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(http://www.ybq.gov.cn/)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通知公告,掌握考试最新动态并保持通讯畅通。
注:信息来源于渝北区人民政府官网。